泊头职业学院学前教育系一部关于学生学业考试的暂行规定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6-06-28 13:08:40
        学业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,是学生学业评定的重要依据。为了优化考风,严肃考纪,营造诚信文明应考氛围,根据上级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,特做如下规定:
        一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和考查。无故不参加考试为旷考,旷考者相关学科成绩一律按零分计入学籍档案,不予补考;因其它重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,家长和学生本人须提前一周请假,由系部批准并报请教务处备案。
        二、教室前后门须可开状态,严禁锁插;前后门玻璃窗禁置遮掩物;考试座位按“五列多行”形式摆放,桌斗开放课桌反向放置,桌位摆放横平竖直。座次从教室前门始按“从小到大”的学号顺序“一条龙”排列,必须按规定的座位或顺序参加考试。
        三、考场要洁净,书、本及其它物品统一放在讲台前。桌面无文字痕迹、无粘贴物,课桌上只放置答题所用文具,(未经监考老师允许,试卷下不准垫书本纸张);桌斗要清空,严禁存放书、本等物品;考场地面无纸屑、垃圾、污物;前后黑板上无文字,讲台台面洁净,物品排放整齐、台面洁净;窗台、暖气上严禁存放书籍等物品。
       四、不作弊和协助他人作弊。严禁随身携带手机(手机一律关闭,暂交监场老师保管);严禁夹带小抄、书籍;严禁旁窥、抄袭、交换或抢夺他人试卷;严禁为他人旁窥试卷提供任何便利。考试全过程双手要放置在桌面上,衣袖不得遮掩手部。
        五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。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,静候考试开始;迟到5分钟,不得入场;严禁喧哗,有事情询问先举手,待监场老师老师允许后方可发问;老师宣布考试开始后,才可答卷。考试结束,立即停止答卷,待监场老师收完试卷方可离场。须全程参加考试,严禁提前交卷出场。
       六、保持试卷的完全平整,严禁试卷污秽、皱折、残缺。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班级、姓名、学号和书写答案,严禁试卷不填写系部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,严禁严禁书写与答题无关的文字。试卷要按页码顺序完全提交,严禁不交试卷或将试卷带出考场。
       七、必须服从监考老师、巡查老师的教育管理,严禁顶撞老师。
       八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该科以“0”分记入学籍档案,不允补考,同时给予通报批评、警告及以上等级纪律处分,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,取消助学金、奖学金和评优资格。
       九、未尽事宜,参照上述条款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。
       十、该规定自2016年6月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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